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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一个月直播超百场还收打赏?教委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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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1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邹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多名自称老师的博主发学生视频吸粉,直播收打赏牟利。重庆荣昌区一名唐老师一个月直播超百场,“一下课就直播”,他认为不能拿未成年人来吸引眼球。重庆荣昌区教委回应,工作时间禁播,若收家长打赏需退还。(据2月29日澎湃新闻)

 

 

教师能不能开直播,不能简单下结论。如果说个人在下班后的时间段开直播,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这是他们的个人自由。至于说接受打赏,那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主播不利用教师身份要求学生家长打赏即可。

 

所以说,教育部门的回应就说到了点子上:工作时间是属于单位的,不管是从个人职业伦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师德师风方面来说,上班时间开直播显然是不合理的。为此,教育部门督促涉事学校加强师风师德教育。

 

我们注意到,投诉者邹先生认为,教师直播时的画面包含学生的面貌等,没有作任何模糊处理,侵犯了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针对邹先生的质疑,有律师称,此举涉嫌侵害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老师发布视频前,需要取得学生和家长的许可。

 

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教师开直播接收打赏,无疑是一种经营行为。那么,利用未成年人的活动画面来谋取经济利益,那恐怕不仅是“下班后”“不接受家长打赏”就可以的事。不管是谁开直播,都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何况涉及未成年人,更应慎重对待。

 

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发现,27日中午唐老师正在直播,还展示办公环境,自证教师身份。就是说,她能涨粉甚至能接收到打赏,是和其教师身份密不可分的。她能拍摄到学生的活动画面,同样是因为职业的原因。那么,借教师身份来开展商业经营行为,请问,这真的合适吗?

 

教师直播应该有底线,第一条底线是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第二条底线是要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第三条底线是要符合教师的身份和形象。

 

此外,唐老师一个月直播上百场,平均每天好几场,如此沉迷于直播,哪还有心思和时间来教书育人?一些网友对她的不妥行为纷纷质疑,而她依然理直气壮,这让人感到费解。

 

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称,邹先生反映的事情属实,涉事的学校是私立学校,唐老师不是在编在岗的教师,已要求相关学校加强管理。不管学校是公立还是私立,教师是不是在编在岗,对教师的要求应该是一样的。学校要深刻理解到,家长送学生是来学习的,不是给教师直播当“道具人”。在这方面,学校应该坚决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将底线和红线理清楚。

 

总而言之,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不容侵犯,教育部门有必要重申相关原则,将教师直播的规矩明确定下来。同时,学校有必要扛起责任,制止教师的不当行为,守住教师直播的底线,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

发表于 2024-2-29 20: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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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04: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开直播去卖好了何必干老师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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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2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网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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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 0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挣钱不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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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 2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利用教师身份让学生当工具人搞直播确实不对 但近些年对老师的挤压确实有点狠  第一 不准补课 虽然还有偷干的 但高压状态让大部分有编制的老师放弃了念头 第二 社会家长学校对老师要求越来越高 老师不敢狠管学生 怕家长投诉 学校搞考核又变相施压 社会不正之风以偏概全诋毁老师形象  第三工资收入中等 处于饿不死水平 男老师收入不够娶妻养家 女老师只够买点普通衣服化妆品 老师只能教书 干啥都不对 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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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 06: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老师开直播是个人自由。所属教育部门对邹先生的投诉回复简单、暧昧,实属搪塞!教师被社会喻为:“人类灵魂工程师″并得到“尊师重教”的社会仰慕,国家还为此设立了【教师节】;诸多事实证明:教师无论在社会或公众视野中都是一个神圣职业和特殊群体!而所属教育部门一句:“属个人自由"的答复毫无职业道德和法律支撑。
个人认为: 教师从事网络主播必须“模糊教师形象”。以社会人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为妥。 教师从事网络直播,应尽量规避自己学生和家长加入直播间,更不能以此公开吸粉。面对邹先生的投诉(猜测应该为学生家长)教育部门应该从教书育人入手,细致查找由此给教育事业植入或诱发的危害和干扰,而不是一味搪塞与鼓动!尤其是推出了:私自学校、外聘教师等推责回复让人不可理喻!对于所属主管教育部门还能拿出:公立与私立学校;编内与外聘教师在管理上的两种标准吗?这恐怕没有吧?
综上所述:我认为,所属主管教育部门给予邹先生的投诉答复极不负责且有搪塞和推责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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