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某电信运营企业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一、关键词
个人信息 手机验证码 非法交易
二、基本案情
2022年6月15日,天长市公安机关接上级交办线索,10余名天长籍人员利用手机卡开卡环节恶意注册、出售网络账号。天长网安大队调查发现,天长市某电信运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某,在为他人办理手机卡开户等业务过程中,私自将新开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提供给上游违法嫌疑人用于注册相关APP用户,并从中非法获利1515元。
三、查处结果
天长市公安机关查明,赵某涉嫌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2023年2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天长市公安机关责令该企业整改、给予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赵某某没收违法所得1515元,并处303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案件评析
当前,个人信息泄露案件频发,相关部门应对大量处理个人信息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对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从源头上打击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来源:滁州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