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318|回复: 1

[滁州城事] 最新消息!滁州凤阳多家公司发布破产清算公告,看看有你知道的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12 07: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凤阳县新润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年5月9日,本院作出(2024)皖1126破申13号民事裁定,受理了张孝然申请凤阳县新润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随机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凤阳县新润食品有限公司系于2018年4月27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昌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MA2RNCWL90。登记机关为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糕点(月饼馅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凤阳县新润食品有限公司对外负债约8万余元,债权人申请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受清偿。经查,凤阳县新润食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及常驻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经历和业绩;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声明;
4、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组织架构、管理思路、疑难问题的针对性解决预案、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等;
5、参与本案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及是否办理过破产清算案件;
6、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等。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如经核实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17时,有意向成为管理人的单位应向凤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提交书面申请。
四、选任规则
1、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17家律师事务所、3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本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本案不接受联合申报;
2、本院将采取摇号方式从申报机构中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管理人;仅有一家申报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管理人,且不再确定备选管理人。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凤阳县政务新区政务中心西侧
联 系 人:胡法官        0550-6363135
               赵助理        0550-6363128
监督电话:驻院纪检监察组 0550-6738313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安徽碧蓝云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年5月9日,本院作出(2024)皖1126破申14号民事裁定,受理了邱涛申请安徽碧蓝云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随机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安徽碧蓝云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于2020年8月21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瞿承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MA2W4J6NXT。登记机关为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天花板、吸音材料、五金配件、龙骨、定制家具板、集成护墙板、内外墙涂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地板、各种饰面复合板、涂装复合板、硅藻土板、防爆泄爆板、无机复合板、硅酸盐防火板、硅酸钙板、纤维增强水泥板、石膏板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装饰材料(不含危化品)、建筑装饰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碧蓝云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外负债约300余万元,多名债权人申请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受清偿。经查,安徽碧蓝云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及常驻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经历和业绩;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声明;
4、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组织架构、管理思路、疑难问题的针对性解决预案、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等;
5、参与本案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及是否办理过破产清算案件;
6、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等。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如经核实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5时,有意向成为管理人的单位应向凤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提交书面申请。
四、选任规则
1、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17家律师事务所、3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本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本案不接受联合申报;
2、本院将采取摇号方式从申报机构中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管理人;仅有一家申报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管理人,且不再确定备选管理人。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凤阳县政务新区政务中心西侧
联 系 人:胡法官        0550-6363135
               刘助理        0550-6363135
监督电话:驻院纪检监察组 0550-6738313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来源:凤阳法院


消息2.png


发表于 2024-5-12 1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8-4 07:5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