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
5910
琅琊古道
关于启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电子监控系统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因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2024年5月18日起,将启用城区范围内的电子监控系统,针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告知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予以曝光并抄告所在单位、社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文明守法意识,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5月17日
来源:天长交警
举报
4万
琅琊寺
2906
醉翁亭
207
初入山门
2961
1万
深秀湖
10
568
6716
6754
2203
3万
4960
1917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8-4 15: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