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凤阳公安快速响应,迅速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现将多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5月25日,凤阳县群众钱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在“今日关注”发布的“客车高速翻车事故”视频下回帖称:“直接死了三个”。
钱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了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5月23日,凤阳县群众沈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在某网友发布的“客车高速翻车事故”视频下回帖称:“我不用去看就知道不止死两个人”。
沈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了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5月23日,凤阳县群众黄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在某网友发布的“客车高速翻车事故”视频下回帖称:“报2个,估计得有20个”。
黄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5月23日,凤阳县群众徐某在某微信群里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刘府武店的车出车祸,死掉好多人,还有好多受伤的,全是救护车一趟一趟的拉”。
徐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了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5月23日,凤阳县群众唐某在某微信群里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其实当时死不止3个”
唐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了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5月23日,凤阳县群众石某在某微信群里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可听说昨天武店的一个大巴车,拉的小孩,出车祸了,当时死了3个,还有好多受伤的,说是县医院忙炸了”。
石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6月16日,凤阳县群众李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黄咀要打仗”。
李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6月18日,凤阳县群众吴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关于“交警每天罚款为了发工资”的不实信息。。
吴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