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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41人!滁州来安又曝光一批酒驾醉驾人员,看看有你认识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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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08: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减量控大”“五大曝光”来安交管大队6月新闻通稿

 

为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减少事故起数,控制较大交通事故)行动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五大曝光”行动。现将我县6月份重点交通安全隐患点位公开公示、已办结交通事故案例、酒驾醉驾驾驶员名单、大型运输车辆违章较多企业曝光公示如下:

 

一、来安交管大队2024年6月酒驾醉驾人员实名制警示曝光公示:

 

 

 

二、来安交管大队2024年6月已办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

2024年6月10日,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来安县大英镇广洋村路段处路口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林某因酒驾,在卡点被依法查获。经民警调查,林某在2024年3月,因酒驾被查获。最终,民警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最终林某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罚款2500元。


三、来安县2024年6月已办结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公开公示

2024年6月2日6时10分,郑某某驾驶皖A小型汽车,在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口镇拥巷下庄与吕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吕某某受伤,车辆受损。当事人郑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吕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负同等责任。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大,害人又害己,用生命争分夺秒,赢不来速度,而是输了一生!


四、来安县2024年6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公开公示

近期,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我县雷官镇黄巷子路段缺少交通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部署下,相关责任单位已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了整改落实,隐患清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并提请全县交通参与者在通行该路段时,注意安全。


五、来安县2024年6月大型运输车辆违章较多企业公开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减量控大”专项行动,严格运输企业,尤其是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有效杜绝事故隐患。6月,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继续深化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开公示如下,督促辖区运输企业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铸牢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责任关。6月,全县重型货车违章较多运输企业:依菲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存在13起违章未及时处理;6月,全县重型挂车违章较多运输企业:来安县安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6起违章未及时处理

 

 

信息综合自: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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