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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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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安徽
我们小区业委会选举违法,我去市住建局反映问题,问业主代表在不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能不能全权代表业主?住建局信访办的人接待我,说业主代表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后来又喊来个物业科的女的,两个一唱一和,说业主代表业主选出来的,那就可以代表业主。我说那业主代表把我们业主房子卖了我们业主也只能接受?
人家嘴大,没办法,我又给省人大写信咨询法律解释,后来省住建局给我回复:业主代表必须要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才可以行驶相应权利,不是选出代表就可以全权代表业主了。后来我拿着省住建厅回复的录音又去找住建局信访。
住建局接待信访的还是那个人,听了录音后说:我们上次也是这个意见,我们的意见跟这个回复一样。我说不对啊,上次你们不是这么说的啊。接待的人说,那是你理解错了,我们就是这个意见。我能说什么呢,人家现在不承认上次说的,我当时又没录音。要是说的一样,我又何至于找到省里要司法解释?这些人说话真是见风使舵,任何时候都责任推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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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你就抱我 :
你们小区好像是采用的海选方式吧,没有业主代表吧。
2024-7-5 13:26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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