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最高检消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被公诉。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捍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捍东利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免征土地增值税等事项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共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捍东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刘捍东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刘捍东出生于1959年8月,安徽舒城人。早年在南京工作,2009年起先后担任镇江市市长、江苏省财政厅厅长等职。
2018年1月,刘捍东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23年1月不再担任该职务。
2023年4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2月,刘捍东被开除党籍。
通报提到,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
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