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414|回复: 12

[滁州城事] 滁州天长一会计汇错30万,一年后才发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14 09: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会计一时大意,误将两个一字之差的公司名称看错,30万货款汇错了人,一年后被催要货款才发现。近日,天长法院工商联商会调解室内,特邀调解员陈乃元顺利调解了这样一起矛盾纠纷,让30万货款物归原主。

 

01

一字之差汇错货款

天长某超市(下称超市)与某家用公司(下称家用公司)和某用家公司(下称用家公司)均有业务往来。2023年1月,超市财务人员误将原本应该偿还给家用公司的30万元货款,转给了用家公司。直至2024年4月,家用公司催要货款时,超市才发现30万元货款早在一年前就汇错了人,且用家公司股东梁某个人也与超市有业务往来,用家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并未与超市核对用途,而是直接全额转给了本公司股东梁某个人账户。超市要求用家公司及梁某返还30万元。多次催要后,梁某偿还5万元,剩余款项至今未还。故超市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

 

02

各执一词拒不返还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将纠纷引入商会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陈乃元认真查阅证据材料,电话联系三方当事人,并邀请他们来调解室了解情况。经过交流、查看汇款电子回单等,梳理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陈乃元告知梁某该30万元属不当得利,应当如数反还。梁某表示其已经偿还5万元,且超市尚欠自己6.3万元货款,自己只需再偿还18.7万元,愿意用货物抵扣。但是超市表示已不再与梁某合作,不接受货物抵扣。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03
释法明理妥善化解

见双方情绪激动,陈乃元采取背靠背的方式逐一进行沟通。一方面告知梁某,根据该案情况其不当得利应当以现金方式返还,以物抵扣要以超市接受为前提,目前超市显然没有这个意愿。经过释法明理,梁某同意返还现金,但希望能扣除超市拖欠其的货款,剩余款项分期偿还。为一次性化解双方纠纷,陈乃元继续做超市的调解工作,鉴于超市认可尚欠梁某货款6.3万元,遂建议超市从30万元中冲减货款,避免二次诉讼,同时指出案件起因于管理疏忽所至,建议超市能考虑梁某目前的资金情况退让一步。最终,经过耐心调解,超市同意先冲减货款,余款分期返还。经对账,梁某尚欠超市18.7万元,在陈乃元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于今年年底全部还清。至此,该起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信息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24-8-14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和稀泥   老赖无成本  所以老赖越来越多!
收起回复本楼
啰里八嗦 : 你从哪看出有老赖了?
2024-8-14 10:14 来自安徽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8-14 1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只能说这财务也是人才。。这能转错还做什么财务。
收起回复本楼
源源长长 : 账目错小数点的财务总监居然都没察觉的也有
2024-8-14 10:45 来自安徽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8-1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8-14 1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这个怎么可能呀??开户名和账号错一个字都转不过去的,简直胡说八道,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8-14 15: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般来说单位名称与开户行,银行账号有一个对不上,汇款都不成功,这有点蹊跷啊。
收起回复本楼
毕竟是我 : 经常有往来的都会存为常用联系人,点一下就好啦,你以为每次打款都是一个个输入吗
2024-8-14 19:47 来自安徽 回复
恭常 回复 毕竟是我 : 汇款时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总要核对一下吧,不能只看单位名称一项吧
2024-8-15 11:51 来自安徽 回复
毕竟是我 回复 恭常 : 上面写了一字之差这个会计就点错了,没仔细核对
2024-8-15 15:26 来自安徽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8-15 07: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8-15 1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名称错了,账户这么多位也错了?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8-9 23: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