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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辖区内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的通知 近期省内外非法违法“小化工”连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非法违法“小化工”为逃避政府监管,常常选择一些隐蔽性较强的地点从事非法生产、储存活动,这类企业往往隐患多、管理差、社会危害大。广大群众若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可反映举报,我们将及时核实并查处。1、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2、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和以“科技”“生物”“新材料”等名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3、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4、利用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等,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储存化工产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5、擅自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汽油或柴油等闪点小于60℃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6、已被查处的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继续从事违法违规“小化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非法违法“小化工”基本上位于城乡结合部、废弃养殖场等人烟稀少的地方,或者偏僻的小厂房、小作坊。
很多化学品都有刺激性的气味,如果周围没有化工厂,但是空气中有刺激性的气味便很可能存在非法违法“小化工”。
化工行业少不了使用坛、桶、罐等各式容器,有的还涉及釜、塔等化工装备。 举报电话:0550-5620716,18900501360,18609609375,13505500690,19955021309。
举报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举报非法违法“小化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0至5000元现金奖励,同时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来源:来安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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