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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钟增平,男,1974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新光巷40号15室,公民身份号码34110219740713****。3、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60个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4、悬赏条件:凡是提供钟增平个人住址,工作单位有效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三千元。凡是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杨法官 0550-3020383 来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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