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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姜波,男,1987年11月5日生,汉族,户籍地住安徽省全椒县十字镇界首村大姜组,现居住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88号下关大厦1-5,身份证号码:3411241987110****8。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查证属实待依法拘传被执行人至全椒法院的,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悬赏金1万元;凡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苏A975NM、苏A508NU机动车线索,查证属实待车辆依法扣押至全椒法院的,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悬赏金4千元。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线索的,悬赏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各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全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来源:全椒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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