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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滁州琅琊公安分局法制宣传10月3号(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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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 1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琅琊公安分局法制宣传10.3:

【法律解读】《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

【法律条文】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条款解析】赠与通常是不求回报的。如果不允许撤销,这对捐赠者是不公平的。所以,赠与人有权在赠与财产转让前撤销赠与。

【案例】老赵膝下没有孩子。他与侄子小赵签订了赠与协议,同意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小赵,小赵将照顾他的晚年,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后来,两个人之间出现了裂痕。老赵想撤回赠与,小赵则起诉,要求老赵履行协议,配合办理财产过户。后来,法院判决小赵败诉。

【提醒】赠予财产前要深思熟虑,确定好了再办手续,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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