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纵然,滁州市“垃圾分类处理”的做法,只是全国实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一个缩影。或是说,在全国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总量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
窃以为;我国实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做法尚为时过早!纠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 ①城市垃圾分类的支撑要靠全民总体素质的提高;②全民总体素质的提高要靠国民可支配收入总量的支撑;③国民可支配收入总量的稳步提升,除国民劳动收入的稳步提高及社会福利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国民精神、经济、教育、医疗及社会福利的不断完善从而推动国民福祉的持续提升和完善;才能全面、稳步的推动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全面实施。④中国的垃圾分类应先从经济条件较好的“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实行(充分总结经验,方能适时推进)而目前的盲目做法,只算是一种劳民伤财的游戏而已,就像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贸然实施的“夏令时”,迟早也会夭折一样。 因为,目前大多数民众还不愿负担或是负担不起为每天垃圾分类使用的多个垃圾袋。所以,政府总不能靠免费赠送记念品等方式来长期维持“城市垃圾分类”的运作或强制实施、推进垃圾分类的做法吧?那样更会事得其反,违背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初中和凤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