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南谯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名工作人员走进法庭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间,被告人赵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从他人处购得“保妥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通过邮寄的方式出售,非法获利一千余元。经依法认定,涉案“保妥适”为假药。2024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何某为谋取不法利益,购买原材料、包装等在其租赁的房屋内生产“BOTOX”A型肉毒毒素、嗨体®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等并对外销售,非法获利两万元,被公安机关查扣。经依法认定,查扣的“BOTOX”A型肉毒毒素为假药,查扣的嗨体®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为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一一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此次庭审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对于刑事诉讼程序有了更加具体和直观的认识,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加强对相关医药品的监督管理。
下一步,南谯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行好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刑罚预防、教育、惩治作用,有效遏制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势头,也将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
来源:南谯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