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顾萍,女,1980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裕坤丽晶5栋,公民身份证号码34112719800516****。
2、执行案号:(2024)皖1102执恢336号
3、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算。
4、悬赏条件:一、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二、提供人身线索导致被执行人被拘留的提供2000块钱奖励。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联系人:陈甜甜;0550-3305572
来源:琅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