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市局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相关产品认证证书证后监管。组织各县(市、区)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对辖区强制性相关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严格实施认证规则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是严厉查处非法改装等行为。加强联合监管,会同产品质量监管、执法稽查等部门,加大对本辖区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监管检查力度,严禁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证书尚处暂停期间的电动自行车,严查非法改装,不合格、不符合认证要求等产品,确保产品实物与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证书一致,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生产和销售单位开展强制性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政策宣贯,指导生产企业提升技术能力,鼓励生产企业提前办理强制性相关产品认证证书,并按照认证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在2025年11月前获取强制性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来源: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