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终本清仓”工作部署,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12月5日晚,滁州中院联合南谯法院开展“徽动执行”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晋忠现场指挥,南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春带队执行。



晚上6点30分,南谯法院执行局30余名干警和6辆警车分成5个执行小组准时出发,按照预定方案前往市区、乡镇等地进行查找被执行人。
拖欠货款拒不付 异地拘传速和解


滁州某材料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某建筑公司仍拒不支付货款。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公司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法人秦某行踪不定,致使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公司法人秦某正在外地工地出现”。行动当日,执行法官驱车600公里赶赴秦某所在地并成功将其拘传。现场,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对秦某释法明理,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在威严的法律后果震慑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秦某现场一次性支付40万元,剩余欠款分期按时给付到位。
强制执行有力度 扣押车辆促和解

2015年11月,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偿还部分后,尚欠26万未给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刘某却找各种借口拖延推诿不予偿还,也未按照要求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刘某名下虽无存款,但有轿车一辆,随即到车管所对该车辆办理了查封手续。但因车辆流动性大、去向不明,一直未能实际控制,导致无法进行后续处置。行动当日,申请人发现涉案车辆下落,执行法官得到车辆线索后,立即前往进行扣押。在车辆被强制扣押之后,经过执行法官充分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某承诺一定按期偿还。



此次行动,共查找、拘传被执行人15名,执结6件,执行到位46.2万元,扣押车辆1台。下一步,南谯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全面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南谯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