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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执行人彭定海与被执行人窦永好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窦永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窦永好,男,1971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南屏路2222号6室,身份证号码34112419711230****。  凡向本院提供窦永好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的,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举报人800元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公告期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 举报联系电话:0550-5292110 来源:全椒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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