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周传荣,男,1974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天长西路65号3幢6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232219741210****。
2、执行案号:(2024)皖1102执3058号。
3、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止。
4、悬赏条件: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悬赏金1000元。
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王法官 0550-3216041

来源:琅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