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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找到人了,没想到能够一次性拿到钱,这次多亏了你们。”1月8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在收到案款后现场对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张某某与邓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邓某某给付张某某货款7387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邓某某仅向张某某支付100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履行。为兑现胜诉权益,张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拨打邓某某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经查控,执行干警也未发现邓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办理一时停滞不前。 1月8日,得知邓某某在滁州某小区现身,执行干警一行即刻动身赶往该小区。通过仔细分析小区监控视频,执行干警顺利锁定了邓某某所在楼栋。随后,执行干警开始逐层逐户排查。在寻找的过程中,执行干警恰巧在楼道内与邓某某“狭路相逢”。见此情形,邓某某当即转身向楼上跑去。执行干警迅速反应,齐力将邓某某拦住,并顺利将其拘传到院。 到院后,执行干警对邓某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诫其不应心存侥幸,而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邓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给付了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琅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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