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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院,多亏了你们,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这下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10日,在天长法院的调解室里,7位工人代表当场拿到了拖欠许久的工资,感激地说道。
李某等26名工人系某电子厂职工。2024年2月,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工人们与电子厂法人代表陶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4年6月底前支付全部工资款共计10.56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陶某拒不履行义务,26名工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我们可以在年前拿到工资款吗?还想靠着这笔钱好好过个年呢。”在执行立案窗口,工人们说出了自己朴实的心声。望着二十几份金额不一的申请执行书,少的有一两千,多的也有近两万元,执行干警郭志伟下定决心:合并执行,一定要帮工友们追回工资款,过个安“薪”年。 执行过程中,郭志伟向被执行人陶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积极与其沟通,敦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但陶某表示自己资金周转困难,暂时难以支付工人工资。经调查,陶某的电子厂已经停产,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为找到陶某,郭志伟锲而不舍,通过多次到其居住地走访调查,得知陶某时常开车回住处,只是回家时间不确定。年关临近,为快速解决老百姓“烦薪事”,郭志伟决定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当天,郭志伟接到线索,称陶某正驾驶车辆行驶在广陵路上,即将路过法院。郭志伟顾不得叫上法警,迅速下楼,顺利将陶某车辆拦截并带回法院。调解室内,郭志伟向陶某讲事实、摆道理,帮其分析利弊,并一一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郭志伟的不懈努力与法律震慑下,陶某终于转变态度,表示愿意筹钱支付工资款,并当场筹得7万元,剩余款项请求分期履行。郭志伟与工人代表沟通后,工人们同意了陶某的请求。当天下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工人代表们悉数清点着期盼已久的工资款,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至此,该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高效圆满执结。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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