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人全椒县皖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发军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郑发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全椒县皖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郑发军,男,1982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甸镇后圩村河沿组6号,身份证号码3201221982061****3。
执行案号
(2024)皖1124执1613号
执行标的额
75380.8元
公告期
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郑发军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的,按照申请人的承诺给予举报人800元赏金。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人及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联系电话
0550-5292110
联系人
全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