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兴贵、万庆玲与被执行人马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马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马超,男,住安徽省全椒县马厂镇马厂村孙二组29号,身份证号码34112419921013****。

执行案号
(2018)皖1124执1232号
执行标的额
148732.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马超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的,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举报人500元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
公告期自2025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
举报联系电话
0550-5292110
来源:全椒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