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杜向东与被执行人阚丽君、何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阚丽君、何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阚丽君,女,住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北庄100栋201号,身份证号码34050319741223****。
被执行人:何伟,男,住安徽省全椒县汉一农贸市场3区2单元1603室,身份证号码34112419910828****。
执行案号:(2020)皖1124执2062号
执行标的额:20537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阚丽君、何伟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或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在执行过程中拘传到人,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公告期自2025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6日。
举报联系电话
0550-5292110
来源:全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