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将印有“为民办事神速 尽心尽力尽责”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鲜红的锦旗,诠释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

2022年6月,原告周某在非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时,被后方同样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车的李某刮撞,事故造成周某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周某被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双方多次私下协商赔偿金额未果,周某遂提起诉讼。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周某因本次交通事故所致的各项损失费用13.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情况,发现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
执行法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因案涉双方均系非机动车,李某年事已高,面对周某要求的赔偿,无力承担。李某的子女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与父亲李某一起负担赔偿,但由于经济困难,希望赔偿数额周某能够做出一些让步。在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后,执行法官多次向双方释法理、明情理。最终,周某表示愿意让步,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一次性赔偿周某各项损失费用等合计7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