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琅琊公安分局法制宣传2.27:
【法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
【法律条款】《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1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条款解读】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全部债务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有法定事由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案例】2015年12月31日,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2016年6月1日开始还款,分3期偿还,第一次偿还10万(2016年6月1日),第二次偿还20万(2016年12月1日),第三次偿还20万元(2017年1月1日)。甲三期都没有偿还。到2019年12月22日,乙催告甲偿还。甲等了10天,于2020年1月2日回复:已过诉讼时效,不再偿还。
本案中,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2016年6月1日开始还款,分3期偿还,因此诉讼时效是自2017年1月2日开始计算,而到2019年12月22日诉讼时效期间不足3年,乙催告甲偿还,诉讼时效中断。因此,本案诉讼时效尚未经过,甲应当清偿所有债务。
【提醒】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