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5年度滁州市市直、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明光市、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
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
全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
来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
明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
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
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4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管理岗位为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为初级;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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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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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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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事业单位: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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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事业单位: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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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事业单位: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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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事业单位: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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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事业单位: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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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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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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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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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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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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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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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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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调整: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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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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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0550-304798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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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事业单位:0550-5039669(全椒县人社局事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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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事业单位:0550-3524903(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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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事业单位:0550-4288041(定远县人社局事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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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事业单位:0550-8031858(明光市人社局事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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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事业单位:0550-5611196(来安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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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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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0550-3027850(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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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事业单位:0550-5011273(全椒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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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事业单位:0550-3112534(南谯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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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事业单位:0550-4288169(定远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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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事业单位:0550-8937003(明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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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事业单位:0550-5612330(来安县纪委监委)。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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