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少骑行人却把这一特点当做可以任性骑行的“优势”,
2024年10月22日,四川绵阳。一辆电动自行车行至路口时闯红灯,左侧一辆红色汽车发现后紧急刹停。侥幸逃过撞击的电动自行车并没停下,驾驶人向左看了看红车后依然“头铁”闯行,却没顾上看右方来车。而右方一辆白色汽车被遮挡视线,在正常行进过程中与其发生碰撞。
电动自行车上三人当场摔倒在地,万幸均未受到严重伤害,仅受轻伤。交警调查认定,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超员载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姓名:张**
车辆号牌:皖MC6**60
居民身份证号:3423**********4856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1日
违法地点:南谯路与龙蟠大道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处罚方式:违反交通信号规定处警告或罚款50元
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处警告或罚款5-50元


姓名:陈**
车辆号牌:皖MD0**23
居民身份证号:3411**********6017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1日
违法地点:南谯路与龙蟠大道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处罚方式:违反交通信号规定处警告或罚款50元
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处警告或罚款5-50元


姓名:张**
车辆号牌:皖MC6**87
居民身份证号:3411**********4811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2日
违法地点:凤阳路与醉翁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处罚方式:违反交通信号规定处警告或罚款50元
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处警告或罚款5-50元


姓名:余**
车辆号牌:皖MD8**83
居民身份证号:3423**********4439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2日
违法地点:凤阳路与醉翁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处罚方式:违反交通信号规定处警告或罚款50元
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处警告或罚款5-50元
滁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骑乘电动自行车
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禁止闯红灯!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 源 |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