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侯明龙与被执行人李和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和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侯明龙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李和平,住滁州市清流人家20幢1单元1301室,身份证号码32012319650512****。
执行案号
凡向本院提供李和平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或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在执行过程中拘传到人,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悬赏金500元。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
公告期自2025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
举报联系电话
0550-5292110
来源:全椒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