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着每一位乘客的生命安全,明光市某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因未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对隐患点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存在安全隐患,被开出了5000元罚单,这也是明光市首例针对电梯使用单位(物业)的行政处罚案件。
据悉,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小区电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一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该电梯对重反绳轮轴承损坏,维保记录已登记了一个月有余,而该物业一直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未组织维保单位进行修理,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物业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场监管部门希望通过此案例,警示告诫电梯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避免“重收费、轻管理”的侥幸心理。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电梯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保障群众乘梯安全。来源: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