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2439|回复: 0

[滁州城事] 清明将至,这份防火攻略请收好!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3-2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春季天干物燥

森林火灾事故多发期

清明将至

野外用火祭祀烧纸活动

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森林火灾

滁州应急提醒

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一

2024年3月22日,云南牟定县王某某因对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的工作不满,认为其个人权益未得到满足,情绪逐渐升级,在醉酒状态下,采用打火机及烟蒂点燃山林杂草。经调查,火情产生4个起火点,过火面积估计约298平方米,且与起火点相距约200米的地方为村民住宅及烤烟育苗基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

案例二

2024年3月24日,贵州荔波县卢某平到山上采蕨菜时,因踩到蚂蚁窝,导致蚂蚁爬到其脚上,一气之下用打火机点燃蚂蚁窝边上的枯草和干柴,因天干风大,火势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47.37公顷,森林火灾损失总额为1416953.95元。卢某平以失火罪被荔波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责令其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补植复绿,保证补种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

案例三

2024年4月2日,宁夏隆德县村民柴某及家族9人相约上坟祭祖,上完坟准备下山时,柴某在坟前燃放一个“二踢脚”,未将明火完全熄灭便离去,从而引发火灾。隆德县公安局立案查处,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5.26公顷,涉嫌构成失火罪。最终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进入山林
应留心各种防火安全细节
哪些行为不能做?
快来学习吧
↓↓↓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640.png

8.png

9.p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9-19 12:2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