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分局法制宣传4.7:
【法律解读】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法律条款】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条款解读】该条款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安全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对于非法侵入或者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获取信息数据等相关行为,使用该条款的各项规定。
【案例】易某因工作需要拥有登录公司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权限,可以查看工作范围内相关数据信息。2010年12月,易某从公司线缆物控部调任后,未按公司的要求将其查询权限清理,至2017年底,易某违反规定多次通过越权查询、借用同事账号登录的方式在系统内获取线缆物料的价格信息。2017年以后,易某发现系统中的采购小程序存在漏洞,能通过特定操作绕过权限控制查看系统数据,便以此方式获取线缆物料的价格信息。易某将非法获取的价格数据以发短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供应商公司,从而帮助供应商在本公司的招标项目中提高中标率。易某以此方式谋取利益。后案发,经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提醒】计算机信息网络非法外空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