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911|回复: 1

[滁州城事] 滁州琅琊分局法制宣传5.15:【法律解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5-15 14: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琅琊分局法制宣传5.15:

【法律解读】《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冒名顶替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

【法律条款】《刑法》第280条之二 冒名顶替罪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律条款解读】冒名顶替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代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享受他人应当接受的教育及取得的学籍,工作,身份及待遇。如:获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三个方面的特定资格。

【提醒】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大学,冒名顶替退伍军人享受退伍安置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冒名顶替罪,依法从严惩处冒名顶替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25-5-15 21: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瑯琊区法院请加强执行庭工作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7-31 06: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