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高考、中考特殊时期,为保障广大考生们饮食安全,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就中高考期间饮食消费安全食品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学校、校外供餐及社会餐饮单位应注意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中高考期间饮食安全。
2.依法依规规范经营。要按照核准的经营项目开展供餐服务,不得超范围、超供餐能力经营。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专人负责原料的采购和验收,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假掺杂和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
3.严格规范操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相关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病媒生物防制、食品留样、供餐配送等关键环节的操作。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日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暂停上岗。
5.落实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
二、考生用餐应注意
1.慎选就餐场所。考生宜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如确需外出就餐务必选择证照齐全、环境优良、信誉良好的餐馆,索要并留存凭证,避免在无证摊点用餐。网络订餐确认封签完好,收餐后及时食用。
2.注重家庭烹饪。应采购新鲜的食品原料,务必烧熟煮透;加工制作的餐用具、砧板、存放容器要生熟分开;食物要按规定的温度储存;慎食凉菜冷食,避免四季豆、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菌等高危食品;注重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饮食宜清淡。
3.注意送餐安全。使用密封性良好的保温餐盒,送达后及时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8-60℃贮存条件下超过两小时应二次加热后再食用。
4.理性对待保健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和日常饮食,无治疗疾病功能。 确需购买,务必认准“蓝帽子”标志、通过正规渠道、仔细阅读说明书(关注适宜人群及用量),并保留凭证。
5.及时维权处置, 在外就餐如出现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立即就近就医,并保留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配合调查。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监管重点, 加大考试期间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深入排查学校食堂、考点周边餐饮单位等场所, 着力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