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市人民人民法院出现温馨一幕,申请人刘某将一面写有“办案执行公正立威,为民解忧秉正立信”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中,以感谢法院高效执行,帮助其追回拖欠多年的担保款。
好心担保却引发纠纷
2018年6月、8月,被执行人丁某因在怀远县万福镇承包土地需要,两次向怀远县某肥料销售部赊购肥料共计30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由申请人刘某提供担保。后怀远县某肥料销售部就上述肥料款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丁某偿还肥料款30万元及利息,刘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由于丁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从刘某账户中划拨20万元用于偿还肥料款。期间,丁某还以承包土地需要支付土地保证金为由,向刘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刘某多次向丁某追偿20万元肥料款及3万元借款始终无果,遂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偿还3万元借款和20万元肥料款及利息,获法院支持。
“法院+公安”联动定位被执行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芦加保第一时间向丁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均石沉大海,网络查控其财产,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在查找丁某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刘某提供的地址早已无人居住,丁某现居何处无人知晓,案件一度陷入“人难找”的现实困境。为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该院执行局与公安联动,经严格审批程序,迅速锁定丁某的现居住地,但由于该住所并非丁某名下房产,只得多次上门找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天蹲守,终于找到了丁某。
拘留所内还钱破除僵局
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芦加保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但丁某态度强硬,表示自己无钱可还。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送拘后,丁某才意识到逃避终究要负起法律责任。5天后,丁某主动要求联系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愿意还钱。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刘某主动放弃部分利息,丁某当场偿还了部分欠款及利息,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