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6:50,天长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琼一声令下,“徽动执行”之护航创新集中行动正式开始。执行干警兵分三组,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天长某材料公司向某银行借款900余万元,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并以天长某商住小区一处不动产作抵押。但借款到期后,材料公司并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多次催要无果后,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材料公司偿还借款,获判决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材料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拍卖其抵押房产,并以864.5万元的价格成交。但该抵押房产一直由某书店承租,房屋腾退工作一时间难以推动。
为尽早兑现买受人的权益,并保护合法承租人的权益,8月30日,天长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该书店,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租金损失可以向原房东追讨,若追讨不成,可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协助其与买受人协商,尽量帮助减少其损失。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承租人抵触情绪逐渐降低,同意配合法院腾退。
申请人王某带数名农民工给瞿某承揽的工程做幕墙,完工后,经结算,瞿某尚欠工资1.5万元。但王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瞿某立即支付劳务工资1.5万元,获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瞿某并未主动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瞿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查询其名下财产,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瞿某依旧置之不理。当天上午,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立即前往瞿某家中,将其拘传至院。瞿某始终表示自己无钱可还,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眼看自己要被送去拘留所,瞿某慌了神,表示自己愿意还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瞿某偿还了1.5万元工资款及利息。该案执行完毕。
截至当天下午4时,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4人,执结案件2件,和解2件,执行到位86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