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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中秋佳节临近,为积极营造南京都市圈诚信、透明的旅游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餐饮住宿、商超百货、停车收费等行业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类经营者应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按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旅游景区、停车场要在入口处公示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特殊群体的价格优惠政策。宾馆酒店、餐饮饭店不得以“时价”等模糊标价。商超百货明码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宾馆酒店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客房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和赔偿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南京都市圈相关经营者应严格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辖区节日消费特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市场巡查检查,及时调查办理各类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请保存好相关证据 及时拨打12315、12345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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