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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讨论现在滁州道路行驶的电力驱动的代步设备合规合法性还有权力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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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6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本人也是滁州人,随着经济发展,滁州城市发展也越来越好,路况也越来越好,随着城市的建设,城市的范围也越来越大,老百姓对交通工具的要求和选择也越来越多了,下面以本人的见识对现在所有用电的代步设备做点我认知范围内的科普,欢迎大家纠错和补充。
       1、纯娱乐属性的代步设备:基本有以下几类,儿童电驱动四轮卡通车或三轮车,青年喜欢玩的电动滑板,电动卡丁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还有电动滑板车。这些车辆均属于“玩具”定义,不具备任何路权,可以在封闭的公园,私人场地内进行玩耍,任何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均不具备行驶权力,比如说带到公园去玩,可以步行在人行道内推行等等,这里可能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就是电动滑板车,目前据我了解,市面上所有电动滑板车,只有一款已停产的九号U40,U60,可以合法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外,都没有路权,无法上路!
2、二轮上路代步设备:常见的有,电助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这些车辆在符合交规及相关产品强制标准的前提下,上牌,有的类别需要买保险,均具备路权。这里再分细类说明下,
                    电助力自行车,一般多见于纯自行车外观,后轴安装了一个小型电机,坐垫下方有小电池的这种自行车,无法单独依靠电力驱动,需要人力驱动,电助力,此类车目前路面几乎见不到,少量超高端山地车会存在,此类车辆需要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需保险,无需驾驶资质,如有后座可携带一名不满12周岁的儿童,路权为“非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按新国标要求,需满足塑料件占比不超过整车质量的5.5%,全车车重不超55kg(铅酸车辆不超63kg),车座不超35cm,行驶最高速不超25km/h,电压不超48V,满足以上条件,可上电动自行车绿牌,合格证车辆类型为“电动二轮自行车”,可携带一名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需保险,无需驾驶资质,路权为“非机动车”,但是,以上限制条件一旦超标,即定义为超标电动车,即归纳为机动车范畴!所拥有权力及义务和责任,完全不同!
                    电动摩托车(即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这里分为两类,一类是轻便二轮摩托车,一类是普通二轮摩托车,对塑料件占比,车重,车座规格,电压无任何限制,但时速仍有区别。设计时速50km/h以内的,合格证车辆类型为“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需驾照,对应类别为d、e或者f照,需要购买交强险,不可携带乘坐人员。设计时速超过50km/h的,合格证车辆类型为“电动二轮摩托车”,需驾照,对应类别为d或者e照,需要购买交强险,可携带乘坐一名12周岁以上人员。这两类电动摩托车,均需在机动车最右侧道路行驶,如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将被以101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进行处罚,上限为3分200元。路权为“机动车”注意:电动自行车一但超标,即法律意义上判定为电动摩托车(轻便或普通)可能涉及无牌,无证等一系列违章处罚行为,若出现交通事故,进行机非鉴定,则由弱势群体一方,变成平责,主责或全责方(视具体情况)。
       3、三轮上路代步设备:现在路上越来越多,电动正三轮车,不论是菜场大型的那种,还是接送小孩的小型那种,还有一种是电动边三轮(雅迪的八嘎车为代表),以上都为电动三轮车。货运电动三轮车禁止载人,e滁上经常看到相关处罚案例;带棚篷/全封闭电动三轮车,可载2-3人,以行驶证核定人数为准;休闲电动三轮车,可载1-2人,以行驶证核定人数为准;但是注意!三轮车合格证车辆类型需为“电动正(边)三轮(轻便)摩托车”,非此类车辆均为场地用车,没有上路行驶的权限,只可以在园区,厂区等封闭场地进行驾驶。而具备路权的电动三轮摩托车,需具备d证,购买交强险,行驶在机动车道最右侧道路,路权为“机动车”,否则均为违法上路,非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上路,出现交通事故,为事故平责,主责或全责方(视具体情况)现在滁州路上越来越多的接送小孩的带蓬的三轮车,一部分是场地用车,不具备任何路权,一部分为机动车,无牌无证,滁州之前社区做过三轮车的登记牌,那个是信息登记牌,并非上路牌,不具备上路权限,仍为无牌。
       4、四轮上路代步设备:一种是标准的电动汽车,这个毫无争议,车牌,C照,保险,机动车道等,还有一种类似五菱宏光MINI这种A0级小电动汽车,俗称“剁椒鱼头”,依然归结为电动汽车行列,再有一种就是俗称“老头乐”的四轮低速电动车,不在交管局的上牌名录里,实际为场地用车,经常挂着电D等自行制作的车牌,这类车无任何路权,上路均为违法行为,任何事故,平责起,但是自带属性,老头乐的最强BUFF,就是“老头”。


      以上是目前在我的认知范围内对于电动类的代步工具做个整理,在交规里,我们常说的电瓶车,电动车并不准确,二轮的只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两种(超标电动自行车即为电动摩托车),三轮车里只有三轮电动摩托车和非法行驶的厂区用车,四轮车里只有常规的类似特斯拉小米的电动汽车和厂区用车,请各位驾乘人员自行分类自己的代步工具哈。另外,没有路权,无牌,无证这类违章行为在事故定则时关系非常重大,最严重的可由无责变成全责,还望各位交通参与人员注意。


      以上是我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规的自我学习及认知,可能有错误,欢迎批评指正,如果有滁州交警叔叔帮忙科普下就更好了,滁州文明要靠大家建设,请大家合规合法上路,不越线停车,不随意变道,不逆行,不闯红灯


     本人有汽车,有超标电瓶车(电摩),有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媳妇和父母骑的上绿牌的电自,长途用汽车,短途骑电摩,上了黄牌,交了交强险,放平心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互礼让,不建立矛盾冲突,合法合规用车,做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交通环境靠大家建设。


     另外PS下滁州交警和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电动车卖家来说,能不能不搞那么多外地牌照钻滁州的漏洞,还有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下三轮车商家的销售话术,别啥话都说,场地用车说“没事”“不用上牌”“随便开”“警察不管”等等等等,标准机动车也请告知买家需要保险驾照方可上路,另祝大家国庆中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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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6 12: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差不多就行了,都是电动车,不给外地牌照那就放开白牌,一个小城市学什么不好想学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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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kou : 19年逐步要淘汰非标车,给予缓冲期,给了三个月上白牌的时间,一直到现在是为了逐步自然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如果白牌放开,白牌的意义在哪里?
2025-9-26 20:55 归属地未知 回复
maomaokou : 小城市没毛病,但是人也不少,因为城市小,交通就可以乱七八糟吗?秩序是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遵守的
2025-9-26 20:56 归属地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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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6 15: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认同楼主对各种电车的分析。
一一较真起来,法律规定就是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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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6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当执法部门都不跟你谈法的时候,普通老百姓是没有办法的,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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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6 20: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建议多看看,此类法律法规常识,别被人忽悠,一旦严格执行的话,吃亏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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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kou : 我是特地查了技术标准和道交法的呀?咋了,我哪里错了嘛?我吃啥亏?
2025-9-26 20:54 归属地未知 回复
wzy19760211 回复 maomaokou : 我没说你,是说那些买车的人,你的贴子写的很好,要提醒大家,买车多留个心眼,别到时候,买了再不给上路,那就亏大了
2025-9-28 08:17 来自安徽 回复
maomaokou 回复 wzy19760211 : 哦哦哦,不好意思,我理解错了,我的初衷就是这样,万一出事了,保证自己在法律法规上的最高点保护自己
2025-9-28 10:19 归属地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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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6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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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7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道路交通工具都没有按照《交通法》去执行,而且有漏洞。如果按照规定去监管和管理,可能影响经济发展。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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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kou : 目前我好像没发现啥漏洞,呃,要不你发现啥漏洞说说看
2025-9-27 08:26 归属地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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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7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食饱心自若;人心更险山。

滁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_滁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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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8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其实,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做事情都是要依法依规。
之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能以任何理由否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电动车价廉物美、百姓认可、有市场,生产厂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培训、规范驾驶行为,这样才是真正的为人民利益着想。而绝不是放任自流或者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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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8 1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主要是电三轮和电四轮,现在有的助力四轮车勘比甚至超时了电动微形汽车,占用路面侵犯路权,还不用上牌年审买保险,违规成本太小,所以无所顾及,并且有日逐增多的趋势,政府部门应对此类车辆加大整顿,在销售原头就应该禁止,把当年禁摩的力度拿出来一定能够扼住这势头的发展。至于两轮电动助力车还是应该给百姓一个低成本的带步工具,让其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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