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詹传来,男,1972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双桥村小汤组21号,公民身份号码34110319721230****。
2、执行案号:(2025)皖1103执952号
3、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4、悬赏条件:凡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或提供有效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为举报人提供3000元的悬赏金。
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金法官 0550-3025110 0550-30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