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交警大队就能解决纠纷,调解员既专业又耐心,真正为我们解决了难题!”9月26日,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托“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促成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次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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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5年7月某日,胡某某驾驶电动车沿滁州市金山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朱某某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朱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朱某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朱某某因治疗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朱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就地化解纠纷,琅琊区人民法院驻市交警一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靠前服务,开展先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胡某某表示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认为朱某某主张过高。

为打破僵局,调解员采取“分项核算+责任划分”双轨并进的方式组织双方沟通协商。一方面,依据医疗票据、收入证明等材料,逐项核算朱某某的实际损失;另一方面,结合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比例。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朱某某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胡某某也认可了最终的调解方案。调解协议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