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王明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王明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王明忠,男,1964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全椒县管坝乡龙山村白庙王组47号,身份证号码:34232419640930****。
执行标的额
22851元
执行标的额
(2023)皖1124执3371号
悬赏金额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10%元。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
公告期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
举报联系电话
0550-5292110
来源:全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