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通过“法院+总工会”诉调对接模式,成功化解了多起涉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帮助王某兴等9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共计65.35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
据了解,王某兴等9人自2020年起受雇于安徽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公司近年来经营遇到困难,资金周转紧张,截至2023年,共拖欠王某兴等9人工资款累计达653500元。多次催要无果后,王某兴等人无奈诉至定远县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案件受理后,定远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快速响应机制。立案庭法官在审查诉讼材料时,敏锐地察觉到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通过“背对背”沟通了解到,被告公司虽暂时面临资金压力,但仍具备一定的履行意愿和履行能力。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高效、低成本化解矛盾,审查法官在征得原告方同意后,迅速将该系列案件委派至定远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驻院调解室的调解员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迅速梳理案情,明确争议焦点。针对被告公司资金链紧张的现实困境与农民工兄弟担心企业“空头支票”、拖延支付的焦虑情绪,调解员精准施策,采取双向沟通策略。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详细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拖欠劳动报酬可能面临加付赔偿金等法律后果,并耐心分析案件若进入诉讼、强制执行程序将对企业信用、正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向农民工代表客观展示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近期收入情况,传递企业解决问题的诚意,逐步消除他们的疑虑。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公司承诺于2025年5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付清所欠王某兴等9人的全部工资款项653500元。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共同向定远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为协议的履行加上了“法律保险”。
这起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的成功处置是定远法院对先行调解工作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由人民法院引导群众通过协商、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既保障案涉农民工“血汗钱”到位,又避免因后续强制执行导致公司经营雪上加霜,实现了“双赢”。
来源:定远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