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案情。
“我向徐某借款未还是事实,但我目前经济状况不佳,无法一次性返还全部借款……”杨某承认了借款事实,但希望徐某可以给予自己一定的宽限。
“法官,我是出于好心才会给杨某借钱,他却不遵守承诺还款,我再也不会相信他了!”徐某却表示因杨某的不诚信行为,双方之间已丧失了信任基础。
因本案事实清楚,且双方为多年好友,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对双方展开调解。
“杨某,在你困难的时候徐某帮助了你,千万不要辜负了徐某对你的信任,让朋友寒了心……”
“徐某,考虑到杨某的实际情况,以及你们之间多年的友情,能不能给予他一定的宽限……”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从法理与情理双维度开展工作。一方面向杨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欠款拒不归还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向徐某说明其可能承担的诉讼成本与执行风险。并以双方多年情谊为突破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当庭支付原告徐某借款本金20000元,剩余款项将分期付清。“对簿公堂”的昔日好友握手言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全椒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