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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国际小区,2号楼北边,1单元和2单元楼梯间,被不法分子违建成商铺,对外出租,《大*果蔬》和《私*焙茶饮》。侵占小区公摊面积,损害业主利益。
最终要求,依法拆除违建,没收利用违建产生的一切所得,依法追究违建法律责任。
A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反映大成国际小区违建认定问题,滁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大*果蔬”商铺系大成国际小区开发公司(滁州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变2号楼1单元和2单元之间的公共区域(楼梯间)用途,并交由张某正实际使用。“大*果蔬”实际使用人张某正在装修时利用三面墙体外扩塑钢材质门,扩大面积约10平方米,经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8月29日,南谯区城管局收到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结果,当日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同时对实际使用人张某正依法进行询问并制作了笔录。9月2日,南谯区城管局进行了立案调查。9月5日,依法向实际使用人张某正送达了《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南)城限拆告字〔2025〕第C2-0905-1号)。9月15日,依法在新建社区公告栏张贴了《限期拆除公告》((南)城限拆公告字〔2025〕第00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6个月)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不拆除,2026年3月份以后,南谯区城管局将依法强制拆除。
“私*烘焙茶饮”商铺系大成国际小区开发公司改变2号楼107室和108室商铺之间的公共区域(楼梯间)用途并将其作为商铺租赁给鄢某。10月14日,南谯区城管局已草拟《关于以区政府名义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函认定南谯区大成国际小区商业街私房烘焙茶饮建设性质情况的请示》,目前正在履行发函程序,后续将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025年10月14日,南谯区城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反馈核查办理情况,您表示知晓。
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南谯区城管局联系。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0550-217511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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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反映荣盛明湖书苑小区物业不作为的问题,有以下三点:
1、电梯厅的灯损坏无人维护。小区8栋3单元地下车库的电梯厅灯已损坏,截至目前仍未得到维修,现场始终处于漆黑状态。更值得关注的是,电梯厅内存在一处类似水井洞的洞口,在无灯光照明的情况下,人员(尤其儿童)极易因视线受阻而不慎坠入,安全隐患极大。
2、绿化区域无人管理。小区物业长期不作为,对公共绿化区域完全疏于管理。原本规划整齐的绿植无人修剪,多处草地更是杂草丛生。
3、地下车库入口排水渠被掩埋。地下车库入口通常应设置排水渠。但是小区地下车库入口排水渠已被沙土完全掩埋,无人清理。这不仅让排水渠彻底失去排水功能,一旦遭遇降雨,积水将无法及时排出,极易倒灌车库,浸泡车辆与电气设备,还会导致入口坡道湿滑,给居民通行和车辆进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A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反映明湖书苑小区物业不作为的问题,滁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电梯厅灯损坏无人维修问题。2025年9月24日,物业公司已对电梯损坏的灯进行了修复。针对“无井盖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核查,负一楼电梯厅内的水井洞为地下室排污井,属于小区配套排水设施,其建设位置、尺寸符合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暂未配备井盖是因地下车库整体尚未完成竣工验收交付,按施工流程需待车库交付前,由地产公司统一安装合规井盖。市经开区建设局已要求物业公司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除已设置的围挡外,施工单位需在在围挡周边张贴醒目的“小心跌落”安全警示标识,并加装夜间反光条;同时安排物业巡逻人员每日早晚2次对该区域进行安全巡查,确保无人员靠近风险,直至正式井盖安装到位。
关于您反映的绿化区域无人管理问题。2025年7月3日,物业公司已经对小区绿化进行过修剪(有照片为证)。对于小区绿化养护不到位的地方,已督促物业公司10月底前整改到位。
关于您反映的地下车库入口排水渠被掩埋问题。因地下车库尚未交付,地产公司未在地下车库入口排水沟安装雨水箅,为了车辆能够正常进出车库,物业公司只能将排水沟进行掩埋。待地产公司把雨水箅配备到位,物业将及时把掩埋的排水沟进行清理。
关于您咨询的更换物业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选择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具体需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无业委会的,可由业主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街道或乡镇组织业主发起)组织发起。
2025年9月24日,市经开区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相关办理情况,您表示满意。
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经开区建设局联系。
联系人:李宝虎,联系电话:0550-3518895。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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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悦城小区南门减速带设置在弯道处(而且连续两道),两个车轮不能同时越过减速带,造成车辆摇晃好几次,新手司机慌乱中容易造成误操作,存在安全隐患。且连续设置两道减速带对车辆的损害也较大。
A
您好:
您反映的苏宁悦城小区南门减速带设置问题,南谯区龙蟠街道办事处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该区域临近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人车交汇频繁且弯道视野受限,存在隐患;物业为保障通行安全在此设置减速带,请予以理解。
如有疑问,请联系南谯区龙蟠街道办事处,电话:0550-2177990。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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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山院机动车出入很容易剐蹭,是这个路口违停车辆问题,恳请相关部门解决一下,感谢。
A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反映金鹏麓山院小区出入口附近违法停车问题,滁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金鹏麓山院小区出入口正对丰乐大道,位于丰乐大道非机动车道上,且周边绿植比较密集,摄像头所覆盖范围部分被绿植遮挡;有部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以外的范围,影响小区出口车辆的安全视距,先前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在此处设置了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经公示后于2025年9月9日启用,违法数据录入正常。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与园林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将采取以下方案:一是加强沿线交通秩序管理。要求辖区交管大队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停车行为。二是及时消除监控盲区隐患。滁州市交巡警支队已及时对接园林部门,申请修剪部分树枝,消除监控覆盖盲区,预计10月20日前完成清除工作。
2025年10月13日,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与您通过电话沟通,告知办理意见,您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地方,请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系。
联系人:李连安,联系电话:1995508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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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多金业主不无意间发现全椒县多金大公馆人防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消火栓为空心,无任何消防器材,2、手推式灭火器指针为红色,3、消火栓没有门、水带破旧并未按规定摆放,4、消火栓内无水带(以上均有图片为证 )。是不是物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认真开展消防巡查,消防台账不够健全等问题。另发现多金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人员(有图片为证)。地下车库停放那么车辆,一旦发现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全椒县多金大公馆人防工程产权不是广大业主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也不是广大业主表决授权的,请问全椒县多金大公馆人防工程消防维修费用由谁承担。故建议:对消防有监督义务的多金物管会等进行履职追责,应急和消防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重对频繁出现消防问题单位处罚,增强消防违法成本。以上建议不妥之处,请批评指证,谢谢!
A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多金大公馆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消防隐患问题,滁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地下车库消防隐患问题。2025年8月7日下午,全椒县消防救援局与全椒县发改委依法对全椒县多金大公馆地下室区域(包括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进行核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少数室内消火栓箱门有变形、缺失或玻璃损坏等现象;少数室内消火栓箱内缺少水带或水枪及水带均缺失,部分水带捆扎不符合要求、少数水带老化;个别推车灭火器压力不足、个别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药剂过期;核查消防控制室有1名持证、1名持结业证值班,并发现防火月检查、日巡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地下室区域室内消火栓基本无维护保养记录。全椒县消防救援局责令华争物业公司立即开始整改,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关于您反映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也不是广大业主表决授权的,请问全椒县多金大公馆人防工程消防维修费用由谁承担”问题。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并由投资者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故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办理无需小区业主表决授权。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安徽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向全体业主开放,不得出售、附赠。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从收取的停车费、租金等中列支保障”。故全椒县多金大公馆人防工程消防维修费用由华争物业公司负责。
2025年8月7日,全椒县消防救援局、县发改委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全椒县消防救援局、县发改委联系。
联系人:黄兵,联系电话:0550-5220119;(县消防救援局)
联系人:高志军,联系电话:0550-5180065。(县发改委)
来源:人民网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