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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左浩申请执行辜宏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辜宏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左浩向本院申请执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辜宏奎,男,1990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襄河大道558号舜城花开富贵1幢2单元2208室,身份证号码34112419900515****。 凡向本院提供辜宏奎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或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在执行过程中拘传到人,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2000元悬赏金。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0月28日。 0550-5292110 来源:全椒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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