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听取双方意见。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彭某表示其愿意支付租赁费,但因公司承包的工程款项尚未结算,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待资金回笼后再还款;而申请人则称其急需资金周转,不愿再给予宽限。为化解分歧,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到院协商还款事宜,彭某在电话中承诺会积极配合,却再次“爽约”,并将手机关机,企图隐匿行踪。
因被执行人滁州某建设工程公司及彭某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干警多措并举,多次前往彭某户籍所在地走访调查,同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彭某行踪,可立即拨打“执行110”电话。
“法官,我看见彭某了,麻烦你们快点过来!”申请人在电话中焦急地说道。
近日,一通凌晨四点响起的“执行110”电话为本案执行带来了转机,值班干警接到电话后立即核实案件情况,迅速赶往现场拘传彭某。
被拘传回院后,彭某仍以资金困难为由表示无法支付案款,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彭某,资金困难并非其抗拒、逃避执行的合法理由,若其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和法律威慑之下,彭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一改此前无所谓的态度,立即联系家人筹措资金,当场将全部案款支付完毕,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