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宋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宋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宋宇,女,1993年9月20日出生,汉族, 住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唐宁公馆6幢2单元1304室,身份证号码34112419930920****。
执行标的额
497810.91元
执行案号
(2025)皖1124执2305号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宋宇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或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在执行过程中拘传到人,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5000元悬赏金。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
公告期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
举报联系电话
0550-5292110
来源:全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