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终于不用再天天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了!”
“法官,谢谢你为我考虑,这笔钱还完我也终于可以松口气了,这个结果我们都很满意!”
不用再为赔偿款发愁的申请人陈某,和卸下债务包袱的被执行人童某,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日前,全椒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困难,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让执行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申请人陈某驾驶的三轮车与被执行人童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致陈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童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陈某向全椒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童某向陈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约10万元。判决生效后,童某未能按时履行给付义务,陈某遂向全椒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事故发生后,童某始终积极配合处理,主动垫付医药费并赔付陈某2万余元,在陈某住院期间其还全程参与陪护。综合案件情况,执行法官认为,童某的行为并不像恶意逃避执行,遂立即与童某取得联系。
“法官,我也想尽快把钱还上,只是我年纪大了,就靠种地维持生活,这么多钱我真是拿不出来。您能不能帮我和对方商量商量,让我慢慢还?”沟通中,童某表示其具有履行意愿,只是家庭生活困难,面对高额的赔偿款,其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通过对童某名下财产展开全面查控以及实地走访调查,执行法官确认童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童某年逾七旬,日常与老伴仅靠几亩薄田维持生计,生活较为拮据,难以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
一边是申请人的急切需求,另一边是被执行人的实际困境,为平衡双方利益,执行法官认为,促成双方和解是推进本案执行的最优路径。
在确定执行方案后,执行法官主动联系申请人陈某,向其说明童某的履行意愿以及实际经济状况,并邀请陈某一起到童某家中去“瞧一瞧”。
在童某家中,执行法官带领申请人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生活状况后,与双方展开“面对面”沟通。执行法官一面劝说陈某考虑童某的难处,给予一定宽限;另一方面告知童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需要承担的后果,并引导其结合务农收入、亲友帮扶的实际情况,拟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经过执行法官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的劝导,陈某的态度逐渐软化,主动表示只要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4.8万元,其愿意放弃剩余赔偿款。
“谢谢你的谅解,我一定尽快凑齐这笔钱!”童某也连连点头,对陈某提出的方案表示同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日前,童某已将全部案款支付给陈某,双方当事人纷纷向法官表达了谢意,案件圆满执结。
来源:全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