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工资收入,网络查控结果却显示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工资竟能凭空消失?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就遇到了这样一桩“蹊跷事”。
案情回顾
申请人全椒某银行与被执行人胡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胡某应偿还某银行本息共计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胡某却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遂向全椒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胡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并对其名下财产展开全面查控,但胡某不仅通过不接电话、不回家的方式逃避执行,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遂告知申请人,一旦发现胡某的行踪或财产线索可以立即拨打“执行110”电话。
“法官,我们发现胡某现在正在某公司上班,你现在能过来吗?”
近日,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出警赶往胡某上班地点,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
明明在上班,可胡某名下银行账户却无任何工资进账,执行法官敏锐地捕捉到其中的异常之处,当即就工资发放情况对胡某展开询问。经过执行法官细致地盘问,胡某终于承认,其为了逃避执行,请求受雇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其发放工资,才导致网络查控系统无法查询到其名下财产。执行法官严正告知胡某,以现金收取工资、规避执行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其继续恶意逃避债务,法院将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可胡某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仍以公司效益不佳、工作不稳定、工资较低等各种理由搪塞,企图逃避还款义务。为查明具体情况,执行法官当即致电胡某所在公司,向该公司负责人详细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及工人工资发放标准。
“胡某,经过与你工作单位核实,已确认你具有偿债能力,编造理由是没用的,主动履行才是正道!”
眼见自己谎言逃不过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无计可施的胡某终于打消侥幸心理,立即联系家人筹措资金,当场支付部分案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款项将分期还清。执行法官同步向胡某所在公司送达了扣留、提取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按期从胡某工资中划扣足额款项至法院指定账户。随着胡某工资“凭空消失”的真相水落石出,本案至此顺利执结。
来源:全椒法院